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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广告结束了吗?

作者:uid-10180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过去消费者起诉明星虚假宣传或者单打独斗。不管是各种曝光还是专家学者的议论,总觉得堵在嘴里。近日,澳戏对曝光明星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人悬赏100万,并将100万当场交给公证处代管。有人认为,对澳剧的忽视,无疑给一些做虚假宣传的明星带来了消费监管的魔咒,百万真金白银的支持,让反对明星虚假宣传运动进入实质性的“严打”阶段。

澳大利亚歌剧院应支付100万英镑予以严惩

2002年7月16日,在“奥曲清支付百万美元号召明星诚信做广告”活动中,奥曲清将100万元交给宣武区公证处代管。奥曲清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曝光者能够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是某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使用过代言药品,但在媒体上宣称使用过该药品,并强烈推荐给消费者,将获得10万元的奖励。同时,奥曲清将支付聘请律师为曝光者提供法律援助的费用。敖曲清表示,设立该明星宣传打假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呼吁明星在做药品广告时坚持诚信原则,坚决抵制虚假或夸大宣传。

对于澳洲音乐,消费者拍手叫好,但他们也打破了一些明星的财路。“这不是爱管闲事吗?”澳剧之光人士认为,根据中国《消费者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明星做广告,厂商利用很多消费者对明星的崇拜和盲从,可能会让明星做出误导性的虚假宣传。对于药品来说,因为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人命关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要搞这个活动,叫明星做广告,讲究诚信原则。

那为什么奥曲清只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包括比药品更差的保健品呢?对此,有关人士针对澳大利亚首都歌剧院表示,如果将攻击范围扩大到保健品领域,那么100万的奖励恐怕远远不够。另一个原因是,虽然没有具体的保健品,但保健品必然会被震撼。同时告知消费者,奥曲清是国家权威医疗机构认定的减肥功效明确的药物,从而与那些功效模糊的保健品划清界限。

澳大利亚歌剧院应支付100万英镑予以严惩

误导消费者,明星该不该负责?

关于明星广告,很多营销行业的人认为,相对于其他的宣传方式,厂商找明星做宣传是最快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因为明星本身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可以很快嫁接到他们代言的产品上。人们对积极知名的人有潜在的认同感,社会上有一种看不见但可以感知的信誉度,这是普通人的心态。例如,与熟悉观众的明星的话语相比,人们往往更容易倾听和相信后者的话语。所以明星做广告,利用的是大众在明星口碑中接受的信誉度和权威性,这是心理学上的共情效应,俗话说“爱屋及乌”。名人做广告是社会资源的有偿配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明星应该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吗?

根据广告界一位不具名人士的分析,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至少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广告内容与产品质量一致,二是广告内容与明星自身情况一致。在第一种情况下,制作人或发行人以及广告创意人员应对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明星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仍进行诱导宣传,那么他将承担连带责任。像第二种情况,如果名人只是在广告中起到形象宣传的作用,诱导消费者而不呈现自己,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名人在广告中起到误导作用,他们应该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他说广告商有钱有名气,广告商用明星的名字带钱,这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明星如果现身,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某一产品或服务,就是见证广告,必须以自己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亲身经历为依据,必须对其崇拜者和宣传该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明星们以后在做广告的时候就要小心了。俗话说,有奖之下必有勇者,必有被明星误导的消费者。你看,首先,它不用花诉讼费就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据悉,奥曲青愿意出钱聘请律师,为那些揭露明星虚假宣传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其次,如果明星真的被打倒了,还是可以获得10万元的奖励,说不定一下子就能成为维权明星。

误导消费者,明星应该负责吗

明星广告结束了吗?

很多消费者为这一举动叫好,但也有很多人担心这一举动可能有毒。虽然这100万的奖励只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但如果其他行业有哪个不安分的主儿这样来这里,最后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各行业纷纷打出这张牌。毫无疑问,明星广告将被赶出去,明星的后路将被彻底切断,企业将失去这种非常有效的方式。

对此,奥曲青认为,奥曲青此次活动针对的是医药医疗机械明星的虚假证言广告,对其他明星形象广告影响不大。

据报道,明星广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见证广告,即明星直接推荐产品,另一类是剧情式的形象广告。一般来说,明星证言广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手段。美国广告大师大卫·欧继培一直推崇名人证言广告。“证词广告效果不错。”他为奥斯汀汽车做的第一个广告,用了一个外交官的信,效果非常好。然而,世界各国对明星作证的广告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作为证人出现在广告中的推荐人首先必须是商品的真实使用者,其证言必须真实无误。例如,德国将广告法视为竞争法的一部分,要求广告不得误导公众;法国规定广告必须真实得体,禁止误导消费者。同时规定,经常出现在相关电视新闻节目中的人,不得以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美国法律将广告中的语言视为广告主对其产品的明示保证,消费者发现违反保证的,可以据此主张赔偿。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所有广告证人在做广告前准备好证词,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奥曲青形象代言人王姬在同意代言之前,曾服用过公司的减肥药,并于今年年初在北京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称自己在奥曲青广告中的形象是成功减肥的真实身材。

虽然有关人士表示支持澳戏号召明星打广告时注重诚信,但对能否达到打击明星虚假宣传的目的表示怀疑。一个问题是如何定义明星,明星是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指标来衡量。这些没有标准;同样,明星虚假宣传的管理也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作为厂商,在其他广告不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奥曲清无权要求他人做什么。

另外,目前我们只是根据广告法的一般规定来判断名人广告。《总则》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相关专家认为,为了阻止明星做虚假宣传,消费者首先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要明白明星做的广告和普通人做的广告是一样的。如果他推荐的产品没有市场,厂商也不会花大价钱请这些明星,他也就没有市场了。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广告会净化得多;其次,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过去消费者起诉明星虚假宣传或者单打独斗。不管是各种曝光还是专家学者的议论总觉得堵在嘴里。近日,澳戏对曝光明星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人悬赏100万,并将100万当场交给公证处代管。有人认为,对澳剧的忽视,无疑给一些做虚假宣传的明星带来了消费监管的魔咒,百万真金白银的支持,让反对明星虚假宣传运动进入实质性的“严打”阶段。

澳大利亚歌剧院应支付100万英镑予以严惩

2002年7月16日,在“奥曲清支付百万美元号召明星诚信做广告”活动中,奥曲清将100万元交给宣武区公证处代管。奥曲清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曝光者能够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是某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使用过代言药品,但在媒体上宣称使用过该药品,并强烈推荐给消费者,将获得10万元的奖励。同时,奥曲清将支付聘请律师为曝光者提供法律援助的费用。敖曲清表示,设立该明星宣传打假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呼吁明星在做药品广告时坚持诚信原则,坚决抵制虚假或夸大宣传。

对于澳洲音乐,消费者拍手叫好,但他们也打破了一些明星的财路。“这不是爱管闲事吗?”澳剧之光人士认为,根据中国《消费者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明星做广告,厂商利用很多消费者对明星的崇拜和盲从,可能会让明星做出误导性的虚假宣传。对于药品来说,因为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人命关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要搞这个活动,叫明星做广告,讲究诚信原则。

那为什么奥曲清只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包括比药品更差的保健品呢?对此,有关人士针对澳大利亚首都歌剧院表示,如果将攻击范围扩大到保健品领域,那么100万的奖励恐怕远远不够。另一个原因是,虽然没有具体的保健品,但保健品必然会被震撼。同时告知消费者,奥曲清是国家权威医疗机构认定的减肥功效明确的药物,从而与那些功效模糊的保健品划清界限。

澳大利亚歌剧院应支付100万英镑予以严惩

误导消费者,明星该不该负责?

关于明星广告,很多营销行业的人认为,相对于其他的宣传方式,厂商找明星做宣传是最快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因为明星本身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可以很快嫁接到他们代言的产品上。人们对积极知名的人有潜在的认同感,社会上有一种看不见但可以感知的信誉度,这是普通人的心态。例如,与熟悉观众的明星的话语相比,人们往往更容易倾听和相信后者的话语。所以明星做广告,利用的是大众在明星口碑中接受的信誉度和权威性,这是心理学上的共情效应,俗话说“爱屋及乌”。名人做广告是社会资源的有偿配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明星应该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吗?

根据广告界一位不具名人士的分析,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至少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广告内容与产品质量一致,二是广告内容与明星自身情况一致。在第一种情况下,制作人或发行人以及广告创意人员应对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明星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仍进行诱导宣传,那么他将承担连带责任。像第二种情况,如果名人只是在广告中起到形象宣传的作用,诱导消费者而不呈现自己,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名人在广告中起到误导作用,他们应该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他说广告商有钱有名气,广告商用明星的名字带钱,这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明星如果现身,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某一产品或服务,就是见证广告,必须以自己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亲身经历为依据,必须对其崇拜者和宣传该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明星们以后在做广告的时候就要小心了。俗话说,有奖之下必有勇者,必有被明星误导的消费者。你看,首先,它不用花诉讼费就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据悉,奥曲青愿意出钱聘请律师,为那些揭露明星虚假宣传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其次,如果明星真的被打倒了,还是可以获得10万元的奖励,说不定一下子就能成为维权明星。

误导消费者,明星应该负责吗

明星广告结束了吗?

很多消费者为这一举动叫好,但也有很多人担心这一举动可能有毒。虽然这100万的奖励只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但如果其他行业有哪个不安分的主儿这样来这里,最后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各行业纷纷打出这张牌。毫无疑问,明星广告将被赶出去,明星的后路将被彻底切断,企业将失去这种非常有效的方式。

对此,奥曲青认为,奥曲青此次活动针对的是医药医疗机械明星的虚假证言广告,对其他明星形象广告影响不大。

据报道,明星广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见证广告,即明星直接推荐产品,另一类是剧情式的形象广告。一般来说,明星证言广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手段。美国广告大师大卫·欧继培一直推崇名人证言广告。“证词广告效果不错。”他为奥斯汀汽车做的第一个广告,用了一个外交官的信,效果非常好。然而,世界各国对明星作证的广告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作为证人出现在广告中的推荐人首先必须是商品的真实使用者,其证言必须真实无误。例如,德国将广告法视为竞争法的一部分,要求广告不得误导公众;法国规定广告必须真实得体,禁止误导消费者。同时规定,经常出现在相关电视新闻节目中的人,不得以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美国法律将广告中的语言视为广告主对其产品的明示保证,消费者发现违反保证的,可以据此主张赔偿。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所有广告证人在做广告前准备好证词,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奥曲青形象代言人王姬在同意代言之前,曾服用过公司的减肥药,并于今年年初在北京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称自己在奥曲青广告中的形象是成功减肥的真实身材。

虽然有关人士表示支持澳戏号召明星打广告时注重诚信,但对能否达到打击明星虚假宣传的目的表示怀疑。一个问题是如何定义明星,明星是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指标来衡量。这些没有标准;同样,明星虚假宣传的管理也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作为厂商,在其他广告不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奥曲清无权要求他人做什么。

另外,目前我们只是根据广告法的一般规定来判断名人广告。《总则》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相关专家认为,为了阻止明星做虚假宣传,消费者首先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要明白明星做的广告和普通人做的广告是一样的。如果他推荐的产品没有市场,厂商也不会花大价钱请这些明星,他也就没有市场了。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广告会净化得多;其次,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