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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的错误

作者:uid-10428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与原来的“新时代精神”相比,大红鹰的“胜利之鹰”大大改变了传播策略。

首先在传播诉求上,品牌内涵更清晰,避免空洞的嫌疑。毕竟“新时代精神”让消费者感到迷茫。相对来说,“胜利”更能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且,“胜利”的概念在连载广告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一致性有效体现了品牌整合的能力

其次,在广告表现方面,《胜利之鹰》更加生动,创作手段更加丰富,与《大红鹰,新时代精神》的原创口号相比,是一大进步。形象的大力宣传和渲染,让大红鹰品牌有了传播的张力,品牌形象的自觉对本土企业有很大的启发。

从整个传播策略来看,品牌经理的意图是将“胜利”气质注入大红鹰,进而更有效地与消费者沟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创造性地使用“V”这一最常见的认知符号来表达“胜利”,并在所有广告传播中大放异彩。

问题是,不管“V”的呈现方式有多有创意,不管这些广告有多有表现力,关键是“大创意”的“V”是否达到了品牌识别和品牌联想的效果,如此大的广告制作和投放投入是否能有效实现品牌资产的积累。

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

有两个问题:

一是“V”的差异化不够,与品牌的相关性不高,难以识别。差异化的一个前提是要有排他性,可以被品牌垄断,比如耐克的嘀嗒符号,麦当劳的金拱门,老鹰西洋参的秃鹰,康泰的感冒药。无论何时何地,人们看到金拱门的标志,都会想到麦当劳,反之亦然;无论消费者在哪里看到可爱的卡通康泰先生,都会想到康泰感冒药。一个成功的品牌会在消费者心中激起垄断的可能性。V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其普遍共有的特性使得它不可能成为大红鹰的专属符号,这也意味着大红鹰很难通过花大价钱、挖空以及各种手段“画”V来与品牌建立高度关联。很难想象在没有任何提示背景的情况下,谁看到V会想到“大红鹰”这个品牌,但想到“胜利”是有可能的。花大价钱传播一个符号,如果这个符号到最后既不能是你独有的,也不容易识别,那岂不是傻子?

第二,“V”难以建立有效的品牌联想。当“V”是一个抽象符号时,消费者更容易在它和“胜利”之间建立关联。然而,广告展示了这个符号的可视化过程,这大大降低了这种关联的可能性。“天堂空”或“大海”,虽然整体形象生动地传达了胜利的气质,但如果不是有人指着飞机航线和摩托艇的浪花大喊:“看,这是一个V,象征着胜利”,观众往往会感到困惑。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平面广告甚至纯粹是为了创意而创意,用各种手段打造各种形态的V,而不管千变万化的V是否能直观地引发关于胜利的联想。没有书面解释,很少有“V”形图像能与胜利联系在一起。一旦耐克的勾号出现在我们面前,即使没有任何相关的背景材料,“只管去做”的品牌联想也会立刻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

对于大红鹰来说,真正专属的标志是它的商标。有一个现成的差异性强、识别度高的“红鹰”标识,却要借用一个没有明显差异化效果的“V”,不仅有叠屋嫌疑,还削弱了品牌标识的识别功能。比较明智的做法是从品牌的核心识别符号大红鹰的商标入手,运用创意表达赋予这个商标“胜利”的内涵,在传播中强化这个与众不同的“大红鹰”。白沙香烟在这一点上要好得多。它利用其包装上独特的“鹤”作为识别符号,简洁明了,有效建立品牌联想和品牌记忆。而且广告表现与《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主题非常吻合。相比之下,《大红鹰·胜利之鹰》的传播主题与整个广告内容的关联性就差远了。目前红鹰还远没有白鹤的传播效果。

成功的品牌实践是赋予品牌一定的内涵,同时传达品牌核心识别符号(品牌名称、商标或唯一识别符号)作为品牌内涵的载体,从而实现易识别的效果。比如:万宝路牛仔、迪士尼米老鼠、强电池男孩。这些关键的传播元素都是品牌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元素,而“V”既不是大红鹰独有的,也不是品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表达这个符号?

七匹狼的做法值得大红鹰学习。无论是香烟还是服装,无论是《我是北方的阿郎》还是《齐秦与狼共舞》,七匹狼的广告都强调品牌的核心识别符号,通过识别符号传达品牌个性。在皇马俱乐部的7位巨星贝克汉姆和c罗代言的广告中,巧妙地建立了这7个人与“七匹狼”的对应关系,让人捧腹大笑,拍案叫绝。这些传播都有效地将品牌资产沉淀到了品牌认同上,而大红鹰广告则不断地将消费者的注意力引向抽象的“V”,但消费者却没有时间去思考“V”与大红鹰的关系!

如果企业不打算改变或去除现有的品牌标识,无论是“新时代精神”还是“胜利之鹰”,这些传播诉求都必须以“大红鹰”为载体和媒介,并与其品牌内涵建立高度关联。

如果大红鹰继续使用“V”的理念,就要尽量建立“V”与红鹰标识的平等关系,将所有的传播能量转移到品牌标识上。这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他们之间的相似性是一个很好的基础。

这恰恰是大红鹰下一步必须要做的,否则只能继续看着让人心痛的大红鹰把大量资金投入到充斥着噱头、品牌资产累积效应不大的影视广告中。

与原来的“新时代精神”相比大红鹰的“胜利之鹰”大大改变了传播策略。

首先在传播诉求上,品牌内涵更清晰,避免空洞的嫌疑。毕竟“新时代精神”让消费者感到迷茫。相对来说,“胜利”更能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且,“胜利”的概念在连载广告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一致性有效体现了品牌整合的能力

其次,在广告表现方面,《胜利之鹰》更加生动,创作手段更加丰富,与《大红鹰,新时代精神》的原创口号相比,是一大进步。形象的大力宣传和渲染,让大红鹰品牌有了传播的张力,品牌形象的自觉对本土企业有很大的启发。

从整个传播策略来看,品牌经理的意图是将“胜利”气质注入大红鹰,进而更有效地与消费者沟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创造性地使用“V”这一最常见的认知符号来表达“胜利”,并在所有广告传播中大放异彩。

问题是,不管“V”的呈现方式有多有创意,不管这些广告有多有表现力,关键是“大创意”的“V”是否达到了品牌识别和品牌联想的效果,如此大的广告制作和投放投入是否能有效实现品牌资产的积累。

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

有两个问题:

一是“V”的差异化不够,与品牌的相关性不高,难以识别。差异化的一个前提是要有排他性,可以被品牌垄断,比如耐克的嘀嗒符号,麦当劳的金拱门,老鹰西洋参的秃鹰,康泰的感冒药。无论何时何地,人们看到金拱门的标志,都会想到麦当劳,反之亦然;无论消费者在哪里看到可爱的卡通康泰先生,都会想到康泰感冒药。一个成功的品牌会在消费者心中激起垄断的可能性。V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其普遍共有的特性使得它不可能成为大红鹰的专属符号,这也意味着大红鹰很难通过花大价钱、挖空以及各种手段“画”V来与品牌建立高度关联。很难想象在没有任何提示背景的情况下,谁看到V会想到“大红鹰”这个品牌,但想到“胜利”是有可能的。花大价钱传播一个符号,如果这个符号到最后既不能是你独有的,也不容易识别,那岂不是傻子?

第二,“V”难以建立有效的品牌联想。当“V”是一个抽象符号时,消费者更容易在它和“胜利”之间建立关联。然而,广告展示了这个符号的可视化过程,这大大降低了这种关联的可能性。“天堂空”或“大海”,虽然整体形象生动地传达了胜利的气质,但如果不是有人指着飞机航线和摩托艇的浪花大喊:“看,这是一个V,象征着胜利”,观众往往会感到困惑。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平面广告甚至纯粹是为了创意而创意,用各种手段打造各种形态的V,而不管千变万化的V是否能直观地引发关于胜利的联想。没有书面解释,很少有“V”形图像能与胜利联系在一起。一旦耐克的勾号出现在我们面前,即使没有任何相关的背景材料,“只管去做”的品牌联想也会立刻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

对于大红鹰来说,真正专属的标志是它的商标。有一个现成的差异性强、识别度高的“红鹰”标识,却要借用一个没有明显差异化效果的“V”,不仅有叠屋嫌疑,还削弱了品牌标识的识别功能。比较明智的做法是从品牌的核心识别符号大红鹰的商标入手,运用创意表达赋予这个商标“胜利”的内涵,在传播中强化这个与众不同的“大红鹰”。白沙香烟在这一点上要好得多。它利用其包装上独特的“鹤”作为识别符号,简洁明了,有效建立品牌联想和品牌记忆。而且广告表现与《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主题非常吻合。相比之下,《大红鹰·胜利之鹰》的传播主题与整个广告内容的关联性就差远了。目前红鹰还远没有白鹤的传播效果。

成功的品牌实践是赋予品牌一定的内涵,同时传达品牌核心识别符号(品牌名称、商标或唯一识别符号)作为品牌内涵的载体,从而实现易识别的效果。比如:万宝路牛仔、迪士尼米老鼠、强电池男孩。这些关键的传播元素都是品牌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元素,而“V”既不是大红鹰独有的,也不是品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表达这个符号?

七匹狼的做法值得大红鹰学习。无论是香烟还是服装,无论是《我是北方的阿郎》还是《齐秦与狼共舞》,七匹狼的广告都强调品牌的核心识别符号,通过识别符号传达品牌个性。在皇马俱乐部的7位巨星贝克汉姆和c罗代言的广告中,巧妙地建立了这7个人与“七匹狼”的对应关系,让人捧腹大笑,拍案叫绝。这些传播都有效地将品牌资产沉淀到了品牌认同上,而大红鹰广告则不断地将消费者的注意力引向抽象的“V”,但消费者却没有时间去思考“V”与大红鹰的关系!

如果企业不打算改变或去除现有的品牌标识,无论是“新时代精神”还是“胜利之鹰”,这些传播诉求都必须以“大红鹰”为载体和媒介,并与其品牌内涵建立高度关联。

如果大红鹰继续使用“V”的理念,就要尽量建立“V”与红鹰标识的平等关系,将所有的传播能量转移到品牌标识上。这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他们之间的相似性是一个很好的基础。

这恰恰是大红鹰下一步必须要做的,否则只能继续看着让人心痛的大红鹰把大量资金投入到充斥着噱头、品牌资产累积效应不大的影视广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