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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法规改变行业转型?

作者:uid-10228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与保健品相关的“直销”、“注册”、“广告”、“标准”等监管关键词,将对中国保健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市场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注册条例强调了十大变化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一段时间后,正式规定尚未出台。但是,最终确定的新法律法规不应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有太大变化。与此前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十大变化,包括:注册查验程序更加严格,甚至多次查验,准入门槛提高;登记申请主体放开,公民个人有望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功能,还可以申报其他27项功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才能生产;保健食品审评周期从1个季度缩短到70天;打破保健食品终身制,建立再注册退出机制;原《尉氏建子》面临淘汰,将改作《国菜建子》;同一产品申请不同剂型可免于相关检测;两级评价体系有望恢复;保健品使用原料,总量限制取消。

该法出台后,将放开保健品注册的27项功能,改变数百种保健品在同一功能上竞争的局面。产品功能的差异化将极大丰富保健品市场,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的保健品将成为市场主流。虽然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即将发布,但包括《扩大功能实施细则》和《新资源使用细则》在内的五项配套实施细则也在酝酿中。预计新法颁布后,后续将出台实施细则。

直销立法,企业被风感动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应该在加入世贸组织三周年之际开放直销领域。然而,自1998年国家废除非法传销以来,除少数企业外,许多企业再也不能通过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打开直销领域,必须有“遵循的规律”。因此,2004年,“直销立法”成为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三大领域的一个热闹话题。现在直销法还没有最终颁布,但是很多保健品企业已经计划采用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

今年1月18日,又一家中国直销公司宣布成立。公司名称为“罗梅国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由罗梅医药大连汇力生物联合成立。这被认为是罗梅制药开始试水直销领域,因为汇力生物是一家有着几年营销背景的直销公司,2004年销售额1.5亿元。合作中,罗梅制药将保健品业务合并成立新公司,保健品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可以直接销售的领域。

在中药保健品领域,中国直销的立法进程远非罗梅医药涉足直销的计划,而是引起了众多保健品企业的关注。其中包括大连振奥核酸、四川韦恩集团、深圳健康苑集团、广东太阳神、陕西步长集团、国药集团、大连福劳集团、上海安立集团。据了解,图尼斯所在的古汉集团也尝试过流水直销,即聘请职业经理人,挖出业务团队调配的新模式。健康元药业一年前就开始筹备工作。去年,它频繁接触直销行业人士,并加强行业研究。国药集团成立了“国药健尔康公司”,专门从事保健品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在时机成熟时做直销。步长集团与另一家企业联合成立了一家名为Xi安奥普生物的企业。新公司近10名高管中,大部分都有4年以上的直销行业经验,准备进军直销行业。

如新等美国今年将在中国保健品市场投资8000万美元,预计2005年将再开100家店,达到210家。年销售额预计为12亿元,其中大部分增长来自保健品业务。

抑制吹嘘混乱的广告法规

2004年11月16日在珠海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布。这个规定是合法的。今后,保健食品广告中保健功能的内容宣传不能再随意扩大,不能含有不科学表达功能的断言或保证;不要使用不恰当的表达形式,使公众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或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广告的保健食品会患某些疾病或加重病情;不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或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混淆的技术术语,将保健食品的功能神秘化;不能表达或暗示它适合所有症状和适合的人;不能贬低其他产品;不可能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效果。

同时还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投保”的内容;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它绝不能包含“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造方法、不复发、不反弹、青春永驻、根治根除”等绝对性的术语;不包含可以应付入学考试或通过服用产品增强性功能的内容;也不能以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务人员、消费者的姓名、图像作为证明。

对于很多保健食品企业来说,这个规定的颁布,大概是一个需要跨越的障碍,才能发展。我们不相信《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这样的新规定能够彻底根除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的乱象,但至少它的颁布表明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理想和决心,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摆脱保健食品“乱象”不可依仗的尴尬局面。

建立标准和促进工业过程

目前,我国尚无可行的行业标准、规范统一的检测手段、检验程序和管理方法。使得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降低,一些不法经营者以抓边策略进入保健品市场,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我国保健品行业第一个标准——多肽检测标准已基本完成。据中国保健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这只是保健行业标准的一部分。本标准的制定既参考了国外标准,又充分考虑了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保健品行业系列标准的制定有望使行业有法可依,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广告夸大产品功能的现状。由中国保健协会编写的行业标准初稿最近已经完成。旨在加强统一的产品技术、生产和检测标准,使保健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有章可循。同时,经批准的生产企业应按统一的新标准进行复检。

在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SFDA表示,今年将从源头上整治保健食品,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法律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改革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机制,提高审评工作透明度”等。标准的变化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据中国保健协会介绍,除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和《直销管理办法》外,1996年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也在修订中。这将克服以往管理办法中审批严格、管理松散、监管难的问题。该协会副秘书长徐华凤告诉记者,随着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我国保健品法律法规将得到完善,市场将趋于规范,行业将持续上升,尽管这还需要一个过程。

保健品相关的“直销”、“注册”、“广告”、“标准”等监管关键词将对中国保健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市场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注册条例强调了十大变化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一段时间后,正式规定尚未出台。但是,最终确定的新法律法规不应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有太大变化。与此前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十大变化,包括:注册查验程序更加严格,甚至多次查验,准入门槛提高;登记申请主体放开,公民个人有望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功能,还可以申报其他27项功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才能生产;保健食品审评周期从1个季度缩短到70天;打破保健食品终身制,建立再注册退出机制;原《尉氏建子》面临淘汰,将改作《国菜建子》;同一产品申请不同剂型可免于相关检测;两级评价体系有望恢复;保健品使用原料,总量限制取消。

该法出台后,将放开保健品注册的27项功能,改变数百种保健品在同一功能上竞争的局面。产品功能的差异化将极大丰富保健品市场,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的保健品将成为市场主流。虽然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即将发布,但包括《扩大功能实施细则》和《新资源使用细则》在内的五项配套实施细则也在酝酿中。预计新法颁布后,后续将出台实施细则。

直销立法,企业被风感动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应该在加入世贸组织三周年之际开放直销领域。然而,自1998年国家废除非法传销以来,除少数企业外,许多企业再也不能通过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打开直销领域,必须有“遵循的规律”。因此,2004年,“直销立法”成为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三大领域的一个热闹话题。现在直销法还没有最终颁布,但是很多保健品企业已经计划采用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

今年1月18日,又一家中国直销公司宣布成立。公司名称为“罗梅国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由罗梅医药大连汇力生物联合成立。这被认为是罗梅制药开始试水直销领域,因为汇力生物是一家有着几年营销背景的直销公司,2004年销售额1.5亿元。合作中,罗梅制药将保健品业务合并成立新公司,保健品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可以直接销售的领域。

在中药保健品领域,中国直销的立法进程远非罗梅医药涉足直销的计划,而是引起了众多保健品企业的关注。其中包括大连振奥核酸、四川韦恩集团、深圳健康苑集团、广东太阳神、陕西步长集团、国药集团、大连福劳集团、上海安立集团。据了解,图尼斯所在的古汉集团也尝试过流水直销,即聘请职业经理人,挖出业务团队调配的新模式。健康元药业一年前就开始筹备工作。去年,它频繁接触直销行业人士,并加强行业研究。国药集团成立了“国药健尔康公司”,专门从事保健品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在时机成熟时做直销。步长集团与另一家企业联合成立了一家名为Xi安奥普生物的企业。新公司近10名高管中,大部分都有4年以上的直销行业经验,准备进军直销行业。

如新等美国今年将在中国保健品市场投资8000万美元,预计2005年将再开100家店,达到210家。年销售额预计为12亿元,其中大部分增长来自保健品业务。

抑制吹嘘混乱的广告法规

2004年11月16日在珠海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布。这个规定是合法的。今后,保健食品广告中保健功能的内容宣传不能再随意扩大,不能含有不科学表达功能的断言或保证;不要使用不恰当的表达形式,使公众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或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广告的保健食品会患某些疾病或加重病情;不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或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混淆的技术术语,将保健食品的功能神秘化;不能表达或暗示它适合所有症状和适合的人;不能贬低其他产品;不可能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效果。

同时还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投保”的内容;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它绝不能包含“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造方法、不复发、不反弹、青春永驻、根治根除”等绝对性的术语;不包含可以应付入学考试或通过服用产品增强性功能的内容;也不能以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务人员、消费者的姓名、图像作为证明。

对于很多保健食品企业来说,这个规定的颁布,大概是一个需要跨越的障碍,才能发展。我们不相信《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这样的新规定能够彻底根除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的乱象,但至少它的颁布表明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理想和决心,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摆脱保健食品“乱象”不可依仗的尴尬局面。

建立标准和促进工业过程

目前,我国尚无可行的行业标准、规范统一的检测手段、检验程序和管理方法。使得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降低,一些不法经营者以抓边策略进入保健品市场,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我国保健品行业第一个标准——多肽检测标准已基本完成。据中国保健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这只是保健行业标准的一部分。本标准的制定既参考了国外标准,又充分考虑了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保健品行业系列标准的制定有望使行业有法可依,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广告夸大产品功能的现状。由中国保健协会编写的行业标准初稿最近已经完成。旨在加强统一的产品技术、生产和检测标准,使保健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有章可循。同时,经批准的生产企业应按统一的新标准进行复检。

在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SFDA表示,今年将从源头上整治保健食品,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法律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改革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机制,提高审评工作透明度”等。标准的变化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据中国保健协会介绍,除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和《直销管理办法》外,1996年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也在修订中。这将克服以往管理办法中审批严格、管理松散、监管难的问题。该协会副秘书长徐华凤告诉记者,随着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我国保健品法律法规将得到完善,市场将趋于规范,行业将持续上升,尽管这还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