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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接近的“未来之路”

作者:uid-10039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在平原和天空的交界处,天空空反射出微微的红色,地平线下的太阳正努力往上爬。

那是美国西部的一个清晨,迎面吹来的微风吹乱了比尔·盖茨的头发,显出一种惬意的凉意。身穿黑色毛衣的比尔·盖茨一如既往地露出了羞涩的笑容,但这一次,摄影师聚焦在比尔·盖茨身边宽阔而深邃的公路上,这条公路通向天空的尽头。

1995年,比尔·盖茨正在拍摄他的代表作《未来之路》的封面。比尔·盖茨向世界宣告,纸质出版时代将在20年后结束,无纸化书包、无纸化办公、无纸化阅读、无纸化信息传输将成为现实;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图书馆查看各种书籍。

盖茨说:“虽然看起来这些预测不太可能实现,甚至是荒谬的,但我保证这是一本严肃的书,而不是一个笑话。我的观点将在10年后得到证实。”

十年后,比尔·盖茨预言的“未来之路”似乎正在一点一点实现。

邹志宇是重庆法斯特电信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他下班后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在他不到30平米的小卧室里,放着电信方面的各种专业书籍和文学书籍,所以他每年都要花近万元买书。更让他郁闷的是,他想要的很多书不仅在市场上买不到,在图书馆也很难找到。“有一个在线图书馆该有多好?”这一次成了他最大的希望。

2005年3月,经朋友介绍,邹志宇成为“电子书书店”的一员。邹志宇的足不出户读群书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这比去图书馆方便多了!”邹志宇介绍,在电子书书店,不仅有各学科的专业书籍,还有很多他第一时间就能看到的新书。“有些书甚至是免费读的。就算你付钱,也就几块钱,比在书店买书便宜多了。”

随着邹志宇等新一代读者的快速成长,数字出版行业开始在中国获得发展势头。所谓数字出版,就是将传统的图书内容数字化,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在线支付,实现交易行为。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6月,我国电子图书出版总量已增至14.8万册,居世界第一;全国约100家出版社开始同步出版电子书,数字图书馆超过1000家。这样的市场规模,在中国培养了近1000万电子书读者,移动阅读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2005年7月8日,由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首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拉开帷幕。全国数百家电子出版商挤满了两个数百平方米的巨大展区,这些数字出版商正在尽最大努力实现盖茨10年前的预言。

然而,数字出版行业的第一次聚会并不充满笑声。万芳数据数字图书馆论坛总编辑张秀梅在接受经济采访时表示,“真正的主角已经消失了”。张秀梅指的是以学者公司和巨星公司为代表的中国数字产业的领导者。张秀梅认为,由于书生公司和巨星公司分别遭遇版权诉讼,版权问题也是博览会的一个主题,他们可能不想出现在风口浪尖上。

起搏器

蜀胜公司董事长王作出惊人预测:仅数字纸技术及其应用在中国的理论市场容量就至少千亿甚至万亿元,全球市场容量可能达到万亿美元。所谓数字纸,是对书面信息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的技术平台,是可以与操作系统、数据库相媲美的核心技术。

原本打算这辈子做自由职业者的王,对自己的预测坐立不安。在没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王在一个只有12.78平方米的简陋房间里成立了一家学者公司。很多人对王用“学者”来命名公司感到不解。对此,王经常在新员工培训会上花一个多小时讲解。王说:“简单的解释就是,学者代表知识,公司代表经济。也就是说,学者型企业希望成为知识经济的代表。”专栏作家张小丑曾这样感叹:“他用‘伟大’来形容自己的职业生涯!”

在这次6人工作坊中,王打造了数字电子政务和数字图书馆两个软件项目,凭借每周工作100小时、24点前永不下班的惊人毅力,这两个软件项目至今仍称霸全球。现在,学者已经成为IT新贵,在全球20多个国家拥有600多名工程师和客户,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在数字图书领域,从提供数字图书馆技术平台到数字图书处理、图书版权授权、EBOOK技术开发、打造数字图书市场,蜀胜公司号称是国内少数掌握IT行业核心技术的软件公司。王表达了自己的梦想:“让中国每个城市家庭都拥有一万多本书。”

据了解,学者之家数字图书馆有超过16万册图书可供在线阅读。拥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山东省图书馆、福建省图书馆等数百家高校和公共图书馆用户,在高校和公共图书馆市场占有率第一。

据书生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省(台湾省除外)及海外20多个国家均有数百万书生用户,平均每秒要使用书生技术收发10份电子公文。2004年,学者公司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最值得关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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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位教授拦截

然而,数字出版行业的领头羊书生公司也率先遇到了拦路虎。2004年初,有记者致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办公室,称有一个名为“学者之家”的网站,可以全文阅读和下载知识产权中心研究人员的作品。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是出了名的。他不仅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之一,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书生此举无疑是“踏足地下”。

2004年4月,在郑的带领下,中国社会科学院七位知识产权专家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专家认为,在未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七人的著作权作品被擅自使用,侵犯了七人的著作权。七人组之一的唐非常坚决:“如果连我们的知识产权都保护不了,其他作者能怎么办?”

受理此案的法官宋玉水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曾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法官”。

黄金官司的结合吸引了媒体蜂拥而至,但王完全惊呆了。“我们事先根本不知道!”王透露,就在起诉前,王还多次在学术研讨会上与一些学者见面,甚至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版权的论文。震惊之余,书生公司立即作出回应,努力与7位学者沟通,希望能制止这场官司,另一方面,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合作,组织版权、法律、学术、出版界人士共同探讨“数字时代版权建设”的话题。

然而,在七位学者面前,书生公司却屡屡碰壁。2004年8月16日,王来访,被郑拒绝。王回忆说:“我们一直在郑老师家门口,但我们拒绝见面,最后差点被保安赶了出去。

蜀胜公司副总裁陈芳也上门要求和解。七位学者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图:“我们只是想测试一下,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我们是否能够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并没有其他意义。”

“这个案件本身并不意味着我们中心的学者和学者公司之间有恩怨,而是说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作品数字化带来的一系列版权侵权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中心的学者也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案例引起社会的关注。”原告之一李顺德向《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诉讼的初衷。

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郑等7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诉蜀胜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蜀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7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七位学者诉学者公司一案,显示出学者公司前景黯淡,大量的版权隐患如刀光剑影挂在学者公司头上。

如何授权

由于版权问题,美国科学界用“煤窖里的金丝雀”来比喻数字知识产权的现状。传统授权模式与网络时代海量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巨大瓶颈。

目前,中国每年出版的图书超过10万种,期刊超过1万种,涉及数千万人的权利。即使用户只与10万版权人达成协议,也必须先支付至少3000万元才能向版权人支付版税,并在盈利能力不明朗之前投入这样的成本。没有一家数码制造商敢冒这样的风险。

在这样的情况下,数字图书馆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严格遵循传统的版权交易模式,成本高,发展速度慢,作品不够多,会失去数字图书馆的价值;如果不遵循传统模式,可能会像书生公司一样面临上法庭的危险。

面对这样一个难题,数字出版商正在努力寻找一条可行的道路。据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介绍,目前数字出版行业有四种授权模式: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模式、超级明星模式、授权要约模式和法定许可模式。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方式是国外流行的授权模式,在国外多被采用。中国类似的结构也有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和版权局也进行了多方面的会谈,为建立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果能成立这样的管理机构,作者可以把作品的版权交给它,用户可以通过协会获得授权并付费。

“集体管理版权是个好办法。既方便权利人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也方便公众更好地利用他人的作品。中国也有一些集体管理的经验。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机构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探索和努力。”李顺德说。

巨星公司模式往往被认为是现有环境下的一种模式。巨星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作者集中的地方如大学、科研机构、文艺团体等采取一对一签约模式,向作者赠送10年阅读卡,已获18万作者授权。各界对这位超级明星模特的赞誉不绝于耳。

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对一签约会耗费大量谈判成本,且速度滞后,难以避免版权诉讼。2004年8月,巨星被一位老教授起诉,被指侵犯了父子二人的版权。

学者公司一直积极倡导“授权要约”模式。权利人在书中发表了版权声明,规定了公众以要约方式使用作品的条件和方式。只要任何个人或机构愿意接受这一条件,就可以自动与权利人达成合同关系,获得授权。

2004年9月,世界上出版的第一本书《最后一根稻草》在北京发行。根据授权要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只有在保证作品的署名权和完整性,并以本书传播收入的5%作为授权费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地以数字方式复制、传播和发行本书。

对此,李顺德表示:“这种模式只能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不能强制执行。出版社允许所有签约作者转让他们的权利。这是不可行的,也不符合国际公约。这种模式可操作性不是很强。”

有法学家对法定许可模式推崇备至,提出“法定许可使用”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来实现,作者无需事先获得许可即可获得报酬。然而,这种模式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它涉及修改现有法律。如果中国这样做,但不在国际上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自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种法律都必须符合国际公约。

据了解,集体管理出版模式和超星模式目前被各界认可,但这些模式并不是最好的模式。

事实上,数字版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著名的谷歌公司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谷歌于2004年12月启动了图书馆计划,扫描绝版和有版权的书籍,以便用户可以搜索这些书籍的内容。在实施这一计划时,谷歌与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图书馆进行了合作。然而,这一计划遭到包括出版商在内的一些组织的反对,他们声称这侵犯了他们的版权。2005年8月15日,谷歌在其博客中表示,在与出版商、出版行业组织和作者讨论后,它将在2005年11月之前不再扫描有版权的书籍。

虽然比尔·盖茨的“电子图书馆”未来之路遇到了知识产权的巨大壁垒,但这条路必须要往前走。

在平原和天空的交界处天空空反射出微微的红色,地平线下的太阳正努力往上爬。

那是美国西部的一个清晨,迎面吹来的微风吹乱了比尔·盖茨的头发,显出一种惬意的凉意。身穿黑色毛衣的比尔·盖茨一如既往地露出了羞涩的笑容,但这一次,摄影师聚焦在比尔·盖茨身边宽阔而深邃的公路上,这条公路通向天空的尽头。

1995年,比尔·盖茨正在拍摄他的代表作《未来之路》的封面。比尔·盖茨向世界宣告,纸质出版时代将在20年后结束,无纸化书包、无纸化办公、无纸化阅读、无纸化信息传输将成为现实;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图书馆查看各种书籍。

盖茨说:“虽然看起来这些预测不太可能实现,甚至是荒谬的,但我保证这是一本严肃的书,而不是一个笑话。我的观点将在10年后得到证实。”

十年后,比尔·盖茨预言的“未来之路”似乎正在一点一点实现。

邹志宇是重庆法斯特电信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他下班后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在他不到30平米的小卧室里,放着电信方面的各种专业书籍和文学书籍,所以他每年都要花近万元买书。更让他郁闷的是,他想要的很多书不仅在市场上买不到,在图书馆也很难找到。“有一个在线图书馆该有多好?”这一次成了他最大的希望。

2005年3月,经朋友介绍,邹志宇成为“电子书书店”的一员。邹志宇的足不出户读群书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这比去图书馆方便多了!”邹志宇介绍,在电子书书店,不仅有各学科的专业书籍,还有很多他第一时间就能看到的新书。“有些书甚至是免费读的。就算你付钱,也就几块钱,比在书店买书便宜多了。”

随着邹志宇等新一代读者的快速成长,数字出版行业开始在中国获得发展势头。所谓数字出版,就是将传统的图书内容数字化,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在线支付,实现交易行为。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6月,我国电子图书出版总量已增至14.8万册,居世界第一;全国约100家出版社开始同步出版电子书,数字图书馆超过1000家。这样的市场规模,在中国培养了近1000万电子书读者,移动阅读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2005年7月8日,由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首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拉开帷幕。全国数百家电子出版商挤满了两个数百平方米的巨大展区,这些数字出版商正在尽最大努力实现盖茨10年前的预言。

然而,数字出版行业的第一次聚会并不充满笑声。万芳数据数字图书馆论坛总编辑张秀梅在接受经济采访时表示,“真正的主角已经消失了”。张秀梅指的是以学者公司和巨星公司为代表的中国数字产业的领导者。张秀梅认为,由于书生公司和巨星公司分别遭遇版权诉讼,版权问题也是博览会的一个主题,他们可能不想出现在风口浪尖上。

起搏器

蜀胜公司董事长王作出惊人预测:仅数字纸技术及其应用在中国的理论市场容量就至少千亿甚至万亿元,全球市场容量可能达到万亿美元。所谓数字纸,是对书面信息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的技术平台,是可以与操作系统、数据库相媲美的核心技术。

原本打算这辈子做自由职业者的王,对自己的预测坐立不安。在没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王在一个只有12.78平方米的简陋房间里成立了一家学者公司。很多人对王用“学者”来命名公司感到不解。对此,王经常在新员工培训会上花一个多小时讲解。王说:“简单的解释就是,学者代表知识,公司代表经济。也就是说,学者型企业希望成为知识经济的代表。”专栏作家张小丑曾这样感叹:“他用‘伟大’来形容自己的职业生涯!”

在这次6人工作坊中,王打造了数字电子政务和数字图书馆两个软件项目,凭借每周工作100小时、24点前永不下班的惊人毅力,这两个软件项目至今仍称霸全球。现在,学者已经成为IT新贵,在全球20多个国家拥有600多名工程师和客户,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在数字图书领域,从提供数字图书馆技术平台到数字图书处理、图书版权授权、EBOOK技术开发、打造数字图书市场,蜀胜公司号称是国内少数掌握IT行业核心技术的软件公司。王表达了自己的梦想:“让中国每个城市家庭都拥有一万多本书。”

据了解,学者之家数字图书馆有超过16万册图书可供在线阅读。拥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山东省图书馆、福建省图书馆等数百家高校和公共图书馆用户,在高校和公共图书馆市场占有率第一。

据书生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省(台湾省除外)及海外20多个国家均有数百万书生用户,平均每秒要使用书生技术收发10份电子公文。2004年,学者公司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最值得关注的公司。

第1页

七位教授拦截

然而,数字出版行业的领头羊书生公司也率先遇到了拦路虎。2004年初,有记者致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办公室,称有一个名为“学者之家”的网站,可以全文阅读和下载知识产权中心研究人员的作品。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是出了名的。他不仅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之一,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书生此举无疑是“踏足地下”。

2004年4月,在郑的带领下,中国社会科学院七位知识产权专家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专家认为,在未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七人的著作权作品被擅自使用,侵犯了七人的著作权。七人组之一的唐非常坚决:“如果连我们的知识产权都保护不了,其他作者能怎么办?”

受理此案的法官宋玉水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曾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法官”。

黄金官司的结合吸引了媒体蜂拥而至,但王完全惊呆了。“我们事先根本不知道!”王透露,就在起诉前,王还多次在学术研讨会上与一些学者见面,甚至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版权的论文。震惊之余,书生公司立即作出回应,努力与7位学者沟通,希望能制止这场官司,另一方面,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合作,组织版权、法律、学术、出版界人士共同探讨“数字时代版权建设”的话题。

然而,在七位学者面前,书生公司却屡屡碰壁。2004年8月16日,王来访,被郑拒绝。王回忆说:“我们一直在郑老师家门口,但我们拒绝见面,最后差点被保安赶了出去。

蜀胜公司副总裁陈芳也上门要求和解。七位学者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图:“我们只是想测试一下,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我们是否能够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并没有其他意义。”

“这个案件本身并不意味着我们中心的学者和学者公司之间有恩怨,而是说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作品数字化带来的一系列版权侵权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中心的学者也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案例引起社会的关注。”原告之一李顺德向《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诉讼的初衷。

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郑等7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诉蜀胜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蜀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7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七位学者诉学者公司一案,显示出学者公司前景黯淡,大量的版权隐患如刀光剑影挂在学者公司头上。

如何授权

由于版权问题,美国科学界用“煤窖里的金丝雀”来比喻数字知识产权的现状。传统授权模式与网络时代海量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巨大瓶颈。

目前,中国每年出版的图书超过10万种,期刊超过1万种,涉及数千万人的权利。即使用户只与10万版权人达成协议,也必须先支付至少3000万元才能向版权人支付版税,并在盈利能力不明朗之前投入这样的成本。没有一家数码制造商敢冒这样的风险。

在这样的情况下,数字图书馆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严格遵循传统的版权交易模式,成本高,发展速度慢,作品不够多,会失去数字图书馆的价值;如果不遵循传统模式,可能会像书生公司一样面临上法庭的危险。

面对这样一个难题,数字出版商正在努力寻找一条可行的道路。据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介绍,目前数字出版行业有四种授权模式: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模式、超级明星模式、授权要约模式和法定许可模式。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方式是国外流行的授权模式,在国外多被采用。中国类似的结构也有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和版权局也进行了多方面的会谈,为建立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果能成立这样的管理机构,作者可以把作品的版权交给它,用户可以通过协会获得授权并付费。

“集体管理版权是个好办法。既方便权利人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也方便公众更好地利用他人的作品。中国也有一些集体管理的经验。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机构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探索和努力。”李顺德说。

巨星公司模式往往被认为是现有环境下的一种模式。巨星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作者集中的地方如大学、科研机构、文艺团体等采取一对一签约模式,向作者赠送10年阅读卡,已获18万作者授权。各界对这位超级明星模特的赞誉不绝于耳。

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对一签约会耗费大量谈判成本,且速度滞后,难以避免版权诉讼。2004年8月,巨星被一位老教授起诉,被指侵犯了父子二人的版权。

学者公司一直积极倡导“授权要约”模式。权利人在书中发表了版权声明,规定了公众以要约方式使用作品的条件和方式。只要任何个人或机构愿意接受这一条件,就可以自动与权利人达成合同关系,获得授权。

2004年9月,世界上出版的第一本书《最后一根稻草》在北京发行。根据授权要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只有在保证作品的署名权和完整性,并以本书传播收入的5%作为授权费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地以数字方式复制、传播和发行本书。

对此,李顺德表示:“这种模式只能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不能强制执行。出版社允许所有签约作者转让他们的权利。这是不可行的,也不符合国际公约。这种模式可操作性不是很强。”

有法学家对法定许可模式推崇备至,提出“法定许可使用”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来实现,作者无需事先获得许可即可获得报酬。然而,这种模式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它涉及修改现有法律。如果中国这样做,但不在国际上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自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种法律都必须符合国际公约。

据了解,集体管理出版模式和超星模式目前被各界认可,但这些模式并不是最好的模式。

事实上,数字版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著名的谷歌公司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谷歌于2004年12月启动了图书馆计划,扫描绝版和有版权的书籍,以便用户可以搜索这些书籍的内容。在实施这一计划时,谷歌与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图书馆进行了合作。然而,这一计划遭到包括出版商在内的一些组织的反对,他们声称这侵犯了他们的版权。2005年8月15日,谷歌在其博客中表示,在与出版商、出版行业组织和作者讨论后,它将在2005年11月之前不再扫描有版权的书籍。

虽然比尔·盖茨的“电子图书馆”未来之路遇到了知识产权的巨大壁垒,但这条路必须要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