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叶商机网

出去之前一定要冲进去吗?——剥离葡萄酒行业的“原罪”

作者:包装机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刚刚走出低谷的白酒行业,最近频频出现“高管事件”。国内葡萄酒行业主流企业发生的一系列风波,确实给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引发了对整个企业界背后潜在症结的反思。

事件回放:

●2003年10月30日,新疆合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阿克兰·艾沙尤夫实名出柜,“担保圈黑洞”问题迅速浮出水面。“啤酒花事件”的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反应,几乎引发了地区金融危机。

●2004年8月24日,曾在白酒行业任职的泸州酒妖集团董事长陈在负债近千万元后神秘失踪,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2005年1月,有报道称“安徽钟馗酒业”老板携带巨额资金逃往澳大利亚。

●2005年9月,刘虹辞去酒鬼酒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被拘留。在湘西政府的领导下,酒鬼酒开始回收资金,寻求重组。

●2006年2月12日,安徽双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免职。

●2007年2月12日,曾经重组宝丰酒业的张海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然而,宝丰酒业因“东家”健力宝集团无法偿还贷款,被迫出售股份,再次面临重组。

●2007年4月13日,顾靖集团董事长王晓进及公司多名高管因涉嫌违纪被查。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顾靖酒厂的重组过程似乎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

●2007年4月底,有传言称中国白酒龙头企业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乔红被查。这是继王晓进之后,中国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白酒“高管事件”。随后在5月18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乔红因涉嫌受贿被“双重监管”。

…………

一时间,“落马”的各种说法在媒体和行业内外流传。看企业家,他们曾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他们带领的企业曾经问过巅峰和繁华的一面;虽然他们沿着不同的路线引领着企业的崛起,但也难逃灰色的命运。当然,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在目前的葡萄酒行业乃至国内很多其他行业都只是冰山一角。这些企业及其曾经主导葡萄酒行业的领军人物造成的冲击留下了太多悬念,围绕其未来命运的迷雾远未消散。这让人不禁好奇:中国的酒业到底怎么了?下一个会是谁?

《原罪》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长期以来,由于白酒市场严重的资源低效,市场的进一步竞争和规范化,使得白酒企业变强变弱。一些机制僵化、市场反应不灵活、适应性差的优势酒企,在新一轮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同时,大量新生力量的崛起,大大加剧了现有酒业格局的瓦解,促进了新格局的形成。因此,近年来,整个白酒行业都在通过并购的方式提高集中度,进行调整、整合和发展。特别是白酒行业不断采取体制转型、资金管理、规模扩张、产业延伸等相关措施;随着外部资本的进入,势必会加速白酒行业的整合,使之成为一种趋势。然而,就在白酒行业理性回归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辉煌的背后,一系列白酒高管事件不断闯入我们的视野。这些事件背后除了令人震惊、震撼、假设、争议之外,都是高度敏感,不得不正视“原罪”。其实就作者而言,都是名利所致。

近年来,被列入胡润或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人,似乎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要有足够的信心,这与当年通过竞价获得央视“广告王”的企业颇为相似。短时间后,要么企业迅速衰落甚至倒闭,要么个人破产甚至入狱。因此,有传言称,很多富人不想被胡润和福布斯盯上,不惜“买”一个不在榜单上的名额。其实《富豪榜》和《王者》绝不是“霉运”的来源。它们更像两个探照灯,谁照在上面,谁就会被曝光。其实其他的也没那么干净,只是还没有被照亮。当中国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成为舆论焦点时,富人(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少数被曝光的人身上,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形式和程度上各不相同,同时又被社会的潜规则所改变。

王晓金的悲惨谢幕和乔红的“双条例”都将国内酒企高管的风波推向了高潮。对于市场经济进程中的中国其他行业和企业来说,这只是潘多拉魔盒的打开。我们可以看到曾经著名的明星企业家,比如创维的、TCL的万明健、伊利的、红塔的楚、三九的、科龙的顾、国美的黄光裕等等。,相继被打败,或者很隐蔽地辞职,或者被调查,或者被拘留和监禁。事实上,作为一个群体,企业高管(企业家)曾经生活在制度边缘的骑士精神和江湖伦理状态中。只有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自由的江河湖海总会被制度吸收到自己的范畴内,冲突不可避免,这也是这群有特殊背景的创业者纷纷脱落的主要原因。

第1页

制度缺陷“原罪”

虽然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的“原罪”存在诸多质疑,但“原罪”在很多人心目中的概念并不统一和清晰。而且“原罪”说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商榷。如果说有“原罪”之说,那也不是企业家一个人造成的,而是当时社会、制度、法律和个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链接:“原罪”是基督教的概念。圣经上说人有原罪,也有自己的罪。这个罪是每个人这辈子犯下的罪;原罪是祖先犯罪留下的罪恶和罪恶根源,是人类与生俱来就无法摆脱的罪行。人们将这一概念延伸到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中,这意味着一些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就有违法活动,这就导致了企业总是会被调查的可能性。甚至有海外媒体猜测,中国政府应该清算那些一直衣冠楚楚,但指甲缝里还藏着黑泥的企业家,揭露他们在发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黑幕。中国政府迅速驳斥了这一流言。

目前,国内对企业家原罪的认识已经呈现多元化,众说纷纭:如郎咸平教授称之为“利用国家资源快速积累财富的行为”。然而,总结原罪的所有形式可能还不够。经济学博士李正权认为,现存原罪现象的主体是通过特权和寻租积累财富,或通过特权、寻租和制度缺陷获取资本、土地、原材料等稀缺资源,再加上被俘获的商机。根据原罪类型的内涵,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罪源说”,如钻潜规则、权力寻租、政商勾结/银企勾结、空手套与白狼、偷税漏税/走私、民众仇视富人等。

毫无疑问,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创业之初的“第一桶金”,甚至最后几桶金,都不是在阳光下交易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非法占用国有资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一些企业发家致富的初始财源。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变革的进步时代。当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和制度缺陷也造成了企业历史上的污点。然而,“原罪”却成了悬在这些企业家头上的一把利剑,对“富而不饶”有着传统认识的中国人,对自己拥有或即将拥有的财富的怀疑被放大了,尽管也有很多企业领袖靠智慧、勇气和努力致富。这些出生在尴尬时代的中国企业家,一方面在合适的时机拥有新兴市场所代表的机遇;另一方面,他们在不透明和不规则的环境中匆忙跳舞,经常不得不被纠正。在这些企业家的思维和意识中,他们认为人情大于制度,权力衍生利益,从而走上了一条追逐权力的资本道路。连马克思都说:“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脏东西。”

2007年初,在凤凰卫视《一虎一谈》关于“原罪”的热烈讨论中,有学者甚至一针见血:“目前中国的一些制度是问题制度,官员是问题官员,环境是问题环境,问题富豪自然是在问题环境中产生的”。所以如果不解决体制、官员、环境等源头问题。,找那些有钱人有什么用?如果“原罪”真的要清算,那产生“原罪”的“土”是否也要清算?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如果没有适当的、标准的“游戏规则”,那只是事实,问题是通过锻炼来解决的,就像用鸡毛掸子掸掉灰尘一样。其实灰尘还在,解决不了根本原因。

“江湖”走在外面一定要先冲进去

可见,近几年倒下的国企负责人,大多是对前期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危机过后,他们被尴尬的媒体宣传为“大智慧大勇气”、“救世主”、“改革家”等英雄。逐渐变得被遗忘,进而成为关注的焦点和大众批判的对象;然而,国有企业管理者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缺失,以及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默许,逐渐将这些管理者引入歧途。

纵观白酒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基本属于老牌国企,随着消费市场的逐渐理性和成熟,销售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部分都在进行或已经完成重组整合。然而,这一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和争议从未停止。高管系列事件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导致权利滥用和腐败。近年来,针对各类酒企的重组,尤其是盛行的MBO模式备受质疑,其中涉及的“权力寻租”和“变相挪用国有资产”是争议的重要矛头。

链接:所谓“MBO”(简称MBO)(Management Buy out),即“管理者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收购公司股权或资产,导致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和资产发生变化的行为。从公司的角度来看,MBO是解决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管理者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内部人控制、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从企业产权改革的积极作用来看,MBO制度改革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和优秀的管理者进入企业,改变股东结构和权力结构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产权结构,进而通过经济手段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消除低效的管理方式。

一位经济学专家说,“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将拥有无限的权力,整个企业可能成为他的家天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人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由于国有产权界定不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并不是市场化产生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一旦被任命,就只对任命他们的组织或个人负责,而不对他们管理的被任命的企业或资产负责。所以业务好不好,资产管理好不好,对他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让任命他的组织或个人满意,这就使得“如何投票给上级”的行为盛行。而且,国企领导不同于一般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仅掌握着“人权”,还掌握着“财权”,在企业中拥有绝对的权威,经常破坏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导致各种违规行为。而且,在中国,大多数白酒企业仍然是当地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地方层面,只要企业能做大做强,地方领导就会满意,对企业负责人的其他行为基本视而不见。这个时候,腐败就会乘虚而入,将利益的天平向自己的“利益集团”倾斜。即使有“问题”,也有人过于相信自己的“关系能量”而采取“救赎”行动。毕竟社会的稳定发展还是有赖于“塔底”的广泛基础,游戏规则也不是“塔顶”。几个人可以随意玩。

美人迟暮,英雄迟暮。面对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曾经独霸一方的企业家和市场经济的开拓者,将如何转身退出?

在利益的困惑中反思,在反思中玩游戏,在游戏中重新定位。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法制化、规范化和完善化,作为后来者的企业家和高管们是否要“先留在国内”?——保持良好的个人修养,追求商业道德,珍惜自己和企业的前途命运。你可以选择一个能在阳光下解读财富的密码,而不是在财富背后永远拖着“原罪”的尾巴,在“秋后算账”后被悲情终结。

刚刚走出低谷的白酒行业最近频频出现“高管事件”。国内葡萄酒行业主流企业发生的一系列风波,确实给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同时也引发了对整个企业界背后潜在症结的反思。

事件回放:

●2003年10月30日,新疆合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阿克兰·艾沙尤夫实名出柜,“担保圈黑洞”问题迅速浮出水面。“啤酒花事件”的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反应,几乎引发了地区金融危机。

●2004年8月24日,曾在白酒行业任职的泸州酒妖集团董事长陈在负债近千万元后神秘失踪,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2005年1月,有报道称“安徽钟馗酒业”老板携带巨额资金逃往澳大利亚。

●2005年9月,刘虹辞去酒鬼酒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被拘留。在湘西政府的领导下,酒鬼酒开始回收资金,寻求重组。

●2006年2月12日,安徽双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免职。

●2007年2月12日,曾经重组宝丰酒业的张海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然而,宝丰酒业因“东家”健力宝集团无法偿还贷款,被迫出售股份,再次面临重组。

●2007年4月13日,顾靖集团董事长王晓进及公司多名高管因涉嫌违纪被查。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顾靖酒厂的重组过程似乎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

●2007年4月底,有传言称中国白酒龙头企业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乔红被查。这是继王晓进之后,中国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白酒“高管事件”。随后在5月18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乔红因涉嫌受贿被“双重监管”。

…………

一时间,“落马”的各种说法在媒体和行业内外流传。看企业家,他们曾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他们带领的企业曾经问过巅峰和繁华的一面;虽然他们沿着不同的路线引领着企业的崛起,但也难逃灰色的命运。当然,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在目前的葡萄酒行业乃至国内很多其他行业都只是冰山一角。这些企业及其曾经主导葡萄酒行业的领军人物造成的冲击留下了太多悬念,围绕其未来命运的迷雾远未消散。这让人不禁好奇:中国的酒业到底怎么了?下一个会是谁?

《原罪》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长期以来,由于白酒市场严重的资源低效,市场的进一步竞争和规范化,使得白酒企业变强变弱。一些机制僵化、市场反应不灵活、适应性差的优势酒企,在新一轮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同时,大量新生力量的崛起,大大加剧了现有酒业格局的瓦解,促进了新格局的形成。因此,近年来,整个白酒行业都在通过并购的方式提高集中度,进行调整、整合和发展。特别是白酒行业不断采取体制转型、资金管理、规模扩张、产业延伸等相关措施;随着外部资本的进入,势必会加速白酒行业的整合,使之成为一种趋势。然而,就在白酒行业理性回归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辉煌的背后,一系列白酒高管事件不断闯入我们的视野。这些事件背后除了令人震惊、震撼、假设、争议之外,都是高度敏感,不得不正视“原罪”。其实就作者而言,都是名利所致。

近年来,被列入胡润或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人,似乎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要有足够的信心,这与当年通过竞价获得央视“广告王”的企业颇为相似。短时间后,要么企业迅速衰落甚至倒闭,要么个人破产甚至入狱。因此,有传言称,很多富人不想被胡润和福布斯盯上,不惜“买”一个不在榜单上的名额。其实《富豪榜》和《王者》绝不是“霉运”的来源。它们更像两个探照,谁照在上面,谁就会被曝光。其实其他的也没那么干净,只是还没有被照亮。当中国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成为舆论焦点时,富人(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少数被曝光的人身上,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形式和程度上各不相同,同时又被社会的潜规则所改变。

王晓金的悲惨谢幕和乔红的“双条例”都将国内酒企高管的风波推向了高潮。对于市场经济进程中的中国其他行业和企业来说,这只是潘多拉魔盒的打开。我们可以看到曾经著名的明星企业家,比如创维的、TCL的万明健、伊利的、红塔的楚、三九的、科龙的顾、国美的黄光裕等等。,相继被打败,或者很隐蔽地辞职,或者被调查,或者被拘留和监禁。事实上,作为一个群体,企业高管(企业家)曾经生活在制度边缘的骑士精神和江湖伦理状态中。只有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自由的江河湖海总会被制度吸收到自己的范畴内,冲突不可避免,这也是这群有特殊背景的创业者纷纷脱落的主要原因。

第1页

制度缺陷“原罪”

虽然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的“原罪”存在诸多质疑,但“原罪”在很多人心目中的概念并不统一和清晰。而且“原罪”说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商榷。如果说有“原罪”之说,那也不是企业家一个人造成的,而是当时社会、制度、法律和个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链接:“原罪”是基督教的概念。圣经上说人有原罪,也有自己的罪。这个罪是每个人这辈子犯下的罪;原罪是祖先犯罪留下的罪恶和罪恶根源,是人类与生俱来就无法摆脱的罪行。人们将这一概念延伸到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中,这意味着一些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就有违法活动,这就导致了企业总是会被调查的可能性。甚至有海外媒体猜测,中国政府应该清算那些一直衣冠楚楚,但指甲缝里还藏着黑泥的企业家,揭露他们在发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黑幕。中国政府迅速驳斥了这一流言。

目前,国内对企业家原罪的认识已经呈现多元化,众说纷纭:如郎咸平教授称之为“利用国家资源快速积累财富的行为”。然而,总结原罪的所有形式可能还不够。经济学博士李正权认为,现存原罪现象的主体是通过特权和寻租积累财富,或通过特权、寻租和制度缺陷获取资本、土地、原材料等稀缺资源,再加上被俘获的商机。根据原罪类型的内涵,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罪源说”,如钻潜规则、权力寻租、政商勾结/银企勾结、空手套与白狼、偷税漏税/走私、民众仇视富人等。

毫无疑问,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创业之初的“第一桶金”,甚至最后几桶金,都不是在阳光下交易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非法占用国有资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一些企业发家致富的初始财源。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变革的进步时代。当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和制度缺陷也造成了企业历史上的污点。然而,“原罪”却成了悬在这些企业家头上的一把利剑,对“富而不饶”有着传统认识的中国人,对自己拥有或即将拥有的财富的怀疑被放大了,尽管也有很多企业领袖靠智慧、勇气和努力致富。这些出生在尴尬时代的中国企业家,一方面在合适的时机拥有新兴市场所代表的机遇;另一方面,他们在不透明和不规则的环境中匆忙跳舞,经常不得不被纠正。在这些企业家的思维和意识中,他们认为人情大于制度,权力衍生利益,从而走上了一条追逐权力的资本道路。连马克思都说:“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脏东西。”

2007年初,在凤凰卫视《一虎一谈》关于“原罪”的热烈讨论中,有学者甚至一针见血:“目前中国的一些制度是问题制度,官员是问题官员,环境是问题环境,问题富豪自然是在问题环境中产生的”。所以如果不解决体制、官员、环境等源头问题。,找那些有钱人有什么用?如果“原罪”真的要清算,那产生“原罪”的“土”是否也要清算?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如果没有适当的、标准的“游戏规则”,那只是事实,问题是通过锻炼来解决的,就像用鸡毛掸子掸掉灰尘一样。其实灰尘还在,解决不了根本原因。

“江湖”走在外面一定要先冲进去

可见,近几年倒下的国企负责人,大多是对前期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危机过后,他们被尴尬的媒体宣传为“大智慧大勇气”、“救世主”、“改革家”等英雄。逐渐变得被遗忘,进而成为关注的焦点和大众批判的对象;然而,国有企业管理者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缺失,以及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默许,逐渐将这些管理者引入歧途。

纵观白酒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基本属于老牌国企,随着消费市场的逐渐理性和成熟,销售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部分都在进行或已经完成重组整合。然而,这一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和争议从未停止。高管系列事件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导致权利滥用和腐败。近年来,针对各类酒企的重组,尤其是盛行的MBO模式备受质疑,其中涉及的“权力寻租”和“变相挪用国有资产”是争议的重要矛头。

链接:所谓“MBO”(简称MBO)(Management Buy out),即“管理者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收购公司股权或资产,导致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和资产发生变化的行为。从公司的角度来看,MBO是解决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管理者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内部人控制、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从企业产权改革的积极作用来看,MBO制度改革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和优秀的管理者进入企业,改变股东结构和权力结构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产权结构,进而通过经济手段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消除低效的管理方式。

一位经济学专家说,“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将拥有无限的权力,整个企业可能成为他的家天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人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由于国有产权界定不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并不是市场化产生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一旦被任命,就只对任命他们的组织或个人负责,而不对他们管理的被任命的企业或资产负责。所以业务好不好,资产管理好不好,对他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让任命他的组织或个人满意,这就使得“如何投票给上级”的行为盛行。而且,国企领导不同于一般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仅掌握着“人权”,还掌握着“财权”,在企业中拥有绝对的权威,经常破坏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导致各种违规行为。而且,在中国,大多数白酒企业仍然是当地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地方层面,只要企业能做大做强,地方领导就会满意,对企业负责人的其他行为基本视而不见。这个时候,腐败就会乘虚而入,将利益的天平向自己的“利益集团”倾斜。即使有“问题”,也有人过于相信自己的“关系能量”而采取“救赎”行动。毕竟社会的稳定发展还是有赖于“塔底”的广泛基础,游戏规则也不是“塔顶”。几个人可以随意玩。

美人迟暮,英雄迟暮。面对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曾经独霸一方的企业家和市场经济的开拓者,将如何转身退出?

在利益的困惑中反思,在反思中玩游戏,在游戏中重新定位。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法制化、规范化和完善化,作为后来者的企业家和高管们是否要“先留在国内”?——保持良好的个人修养,追求商业道德,珍惜自己和企业的前途命运。你可以选择一个能在阳光下解读财富的密码,而不是在财富背后永远拖着“原罪”的尾巴,在“秋后算账”后被悲情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