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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涨价:消费税新政策VS企业家困境

作者:uid-10399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随着8月1日《酒类消费税最低计税价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酒类涨价已成现实。很多市场终端的高档白酒价格已经悄然上涨。高档白酒的涨价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这次涨价,业内权威有什么看法?中国酒业记者张华勇采访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朱思旭。

张华勇:朱主任你好。你认为高档白酒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朱思旭:我觉得主要和8月1日发布的《酒类消费税最低计税价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这种管理方式增加了生产企业的消费税,降低了企业利润空。今年,先是金融危机,然后是这种管理方法的引入。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企业的预定任务可能无法在年底前完成。为了应对这些压力,涨价是生产企业采取的应对策略。

张华勇:有人说这个新的消费税政策是为了反“企业避税”;说到税收,企业似乎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那么税收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

朱思旭:从2001年开始,白酒消费税进行了几次调整。2001年5角分税制的税收政策被实践证明是不合理的,行业发展的事实也与调整的初衷不符。5分钱的特产税出台以来,一方面品牌企业生产低档酒赔钱,反而促销中高档产品,导致中小企业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充斥低档酒市场空白;另一方面,税务部门没有成功收到税款。几块钱一瓶的低档酒是五毛钱的税,几百块钱一瓶的高档酒还是五毛钱的税。正是这种“五毛钱特定税”给双方都造成了损失,各方都有困难。

张华勇:关于企业的困难,除了朱主任提到的“五毛钱特定税”之外,我觉得还有一个“公平纳税”的问题。名酒企业、品牌企业按规定纳税,依法经营。与此同时,许多中小企业依靠假冒伪劣产品避税,扰乱行业和市场。朱主任,你认为这个“新消费税政策”会成功实现税务部门的初衷吗?

朱思旭:刚才我说应对这个“新消费税政策”的第一个策略是提价;第二个策略是避税。这种管理方法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销售公司避税。没关系。产品通过销售公司和渠道。企业避税的下一步是在渠道中避税。一些企业可以与其代理商和分销商建立“合资企业”。这家公司既有企业的股份,也有经销商的股份。企业可以利用“合资企业”避税。

张华勇:看来这个“新消费税政策”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奇迹,将推动白酒行业厂商合作新模式的出现。如果这种厂商合作模式盛行,税务部门会如何解决?

朱思旭:在一个产品从生产到渠道再到零售终端的所有环节中,成功的税收征收是在零售终端。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是从零售终端征税,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具有参考价值。从生产到零售终端,生产者、经销商和零售商都会各自获得一部分利润,但与经销商和零售商相比,生产者获得的利润最少。生产者的利润本来就很小空,你刚才提到的“不公平纳税”问题,自然导致中国白酒品牌企业,尤其是大品牌、名酒企业的困难。

张华勇:2001年的特产税导致白酒行业发展格局的变化。一线品牌主要推广中高档酒,二线酒获得发展机会,从区域品牌到民族品牌。2006年消费税的调整,给了二酒又一次发展机遇,使其不断壮大。很多区域小品牌和中小企业靠低档酒生存,满足了低档酒的市场需求。那么,请问朱主任,新的消费税政策出台后,白酒行业格局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一是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民族品牌集中在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少数大品牌手中。

第二,两大名酒还有发展机会。比如西凤、口子、稻花香等。历史上有名的名酒,都经历了一段低谷期,后来抓住了机会,不仅牢牢控制了当地市场,而且走出了本省走向了全国,并且在其他省份或多或少都有自己强大的市场。这两大名酒还有机会继续做强做大,进一步成长为一线品牌,与一线品牌阵营接近。

第三,没有走出国门的小区域品牌,包括历史名酒但仍然是区域品牌的,市场会越来越小,经营的资本会越来越少。如果资本少了,就不敢大动作改革。如果他们没有大动作,他们的资本就会更少,所以他们只能牢牢抓住市县两级的本地市场。另一类是OEM运营商,由于资金、渠道、理念的限制,大部分还是以区域品牌的形式生存。

张华勇:通过朱主任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太效应在白酒行业会越来越明显,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看来这次“消费税调整”给了两大名酒又一次发展机会。希望两大名酒能抓住机遇,加大品牌推广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做强做大。最后,衷心感谢朱主任的采访。

随着8月1日《酒类消费税最低计税价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酒类涨价已成现实。很多市场终端的高档白酒价格已经悄然上涨。高档白酒的涨价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这次涨价,业内权威有什么看法?中国酒业记者张华勇采访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朱思旭。

张华勇:朱主任你好。你认为高档白酒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朱思旭:我觉得主要和8月1日发布的《酒类消费税最低计税价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这种管理方式增加了生产企业的消费税,降低了企业利润空。今年,先是金融危机,然后是这种管理方法的引入。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企业的预定任务可能无法在年底前完成。为了应对这些压力,涨价是生产企业采取的应对策略。

张华勇:有人说这个新的消费税政策是为了反“企业避税”;说到税收,企业似乎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那么税收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

朱思旭:从2001年开始,白酒消费税进行了几次调整。2001年5角分税制的税收政策被实践证明是不合理的,行业发展的事实也与调整的初衷不符。5分钱的特产税出台以来,一方面品牌企业生产低档酒赔钱,反而促销中高档产品,导致中小企业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充斥低档酒市场空白;另一方面,税务部门没有成功收到税款。几块钱一瓶的低档酒是五毛钱的税,几百块钱一瓶的高档酒还是五毛钱的税。正是这种“五毛钱特定税”给双方都造成了损失,各方都有困难。

张华勇:关于企业的困难,除了朱主任提到的“五毛钱特定税”之外,我觉得还有一个“公平纳税”的问题。名酒企业、品牌企业按规定纳税,依法经营。与此同时,许多中小企业依靠假冒伪劣产品避税,扰乱行业和市场。朱主任,你认为这个“新消费税政策”会成功实现税务部门的初衷吗?

朱思旭:刚才我说应对这个“新消费税政策”的第一个策略是提价;第二个策略是避税。这种管理方法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销售公司避税。没关系。产品通过销售公司和渠道。企业避税的下一步是在渠道中避税。一些企业可以与其代理商和分销商建立“合资企业”。这家公司既有企业的股份,也有经销商的股份。企业可以利用“合资企业”避税。

张华勇:看来这个“新消费税政策”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奇迹,将推动白酒行业厂商合作新模式的出现。如果这种厂商合作模式盛行,税务部门会如何解决?

朱思旭:在一个产品从生产到渠道再到零售终端的所有环节中,成功的税收征收是在零售终端。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是从零售终端征税,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具有参考价值。从生产到零售终端,生产者、经销商和零售商都会各自获得一部分利润,但与经销商和零售商相比,生产者获得的利润最少。生产者的利润本来就很小空,你刚才提到的“不公平纳税”问题,自然导致中国白酒品牌企业,尤其是大品牌、名酒企业的困难。

张华勇:2001年的特产税导致白酒行业发展格局的变化。一线品牌主要推广中高档酒,二线酒获得发展机会,从区域品牌到民族品牌。2006年消费税的调整,给了二酒又一次发展机遇,使其不断壮大。很多区域小品牌和中小企业靠低档酒生存,满足了低档酒的市场需求。那么,请问朱主任,新的消费税政策出台后,白酒行业格局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一是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民族品牌集中在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少数大品牌手中。

第二,两大名酒还有发展机会。比如西凤、口子、稻花香等。历史上有名的名酒,都经历了一段低谷期,后来抓住了机会,不仅牢牢控制了当地市场,而且走出了本省走向了全国,并且在其他省份或多或少都有自己强大的市场。这两大名酒还有机会继续做强做大,进一步成长为一线品牌,与一线品牌阵营接近。

第三,没有走出国门的小区域品牌,包括历史名酒但仍然是区域品牌的,市场会越来越小,经营的资本会越来越少。如果资本少了,就不敢大动作改革。如果他们没有大动作,他们的资本就会更少,所以他们只能牢牢抓住市县两级的本地市场。另一类是OEM运营商,由于资金、渠道、理念的限制,大部分还是以区域品牌的形式生存。

张华勇:通过朱主任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太效应在白酒行业会越来越明显,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看来这次“消费税调整”给了两大名酒又一次发展机会。希望两大名酒能抓住机遇,加大品牌推广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做强做大。最后,衷心感谢朱主任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