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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热水器不合格厂家躲闪不召回不赔偿

作者:uid-10128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热水器质量抽查情况,发现包括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在内的25家企业产品“不合格”。《中国企业报》记者在名单中看到,与17家不合格的电、燃气热水器企业相比,被认定不合格的8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均为“家电下乡”的中标者,其中不少企业连续三次中标。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中国企业报》记者也意外发现,上述8款在“全国抽签”中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刚刚在2010年底最新一期“家电下乡”招标中中标,并打着“中标产品”的幌子进入三、四级市场。

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结束,家电下乡的产品质量再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以上八款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合格”质量是偶然的,还是另有隐情?这些有质量问题的热水器是如何成功中标“家电下乡”的?带着这些疑问,《中国企业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不合格产品如何下乡?

据悉,辽宁热驰新能源有限公司热驰太阳能、江苏双能太阳能有限公司双能太阳能、常州王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王新太阳能、江苏黄英太阳能有限公司黄英太阳能、海宁日希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希太阳能、芜湖万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利达太阳能、山东普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普京太阳能、昆明田甜木格太阳能有限公司田甜木格太阳能等8家企业的8台太阳能热水器均不合格。

至于不合格原因,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告中指出,“与热工性能和日常有用热、外观、热水储罐等相关的很多项目不符合标准。”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不合格的热水器都是下乡的家电,还在农村市场销售。其中,双能太阳能连续三次中标,其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投标价格高达3520元。海宁日溪、昆明田甜木格、辽宁热驰、山东普京不合格产品投标价均在3000元以上,常州王新不合格产品最低投标价仅为2380元。

这些在2010年11月刚刚中标的产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质量不合格。据悉,上述8台不合格热水器的生产日期集中在2011年3月至4月。其中,山东普京太阳能最早投产日期为2010年12月。这意味着不合格产品借助“家电下乡”在农村市场销售,损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对于这些不合格产品为何在几个月前顺利通过产品检验和下乡招标,获得“家电下乡”资格,国家质检总局和招标机构尚未给出答复。

召回补偿什么时候开始??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有关省、市质检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由于还涉及“家电下乡”,《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由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11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下乡操作规程>:根据《通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对上述8家企业进行了电话采访。当记者根据芜湖万利达太阳能在家电下乡系统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拨打电话时,对方直接声称“不是万利达,你打错了”。昆明木格太阳能家电下乡负责人张先生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早在4月底5月初,我就知道了国家抽查的结果,封存了不合格产品,等待政府的决定。”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张先生表示,“感谢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专项抽查,让企业看到不足”。

江苏双能太阳能总经理齐道发不愿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但通过中介告诉记者,“我不希望媒体关注此事。抽查不合格主要是因为南北产品设计差异,江苏生产已经在北京检测过。不合格造成的。”同时,该人士还向记者承认,“不合格产品是中标产品,在农村市场销售。公告发布后,他们将停止销售,其他措施仍在考虑中。”

正在销售的产品可以封存,但对于农民购买的不合格产品如何召回和赔偿,《中国企业报》记者多次致电热驰太阳能、旭日太阳能、御鹰太阳能、普京太阳能、王兴太阳能在家电下乡系统办公电话进行登记。上述五家企业的电话要么从未接听,要么接通后直接挂断。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树伦律师指出,“根据《消法》和《产品质量法》,农民购买上述不合格产品,可以向生产厂家索赔或召回。如果厂家行动迟缓,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热水器质量抽查情况,发现包括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在内的25家企业产品“不合格”。《中国企业报》记者在名单中看到,与17家不合格的电、燃气热水器企业相比,被认定不合格的8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均为“家电下乡”的中标者,其中不少企业连续三次中标。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中国企业报》记者也意外发现,上述8款在“全国抽签”中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刚刚在2010年底最新一期“家电下乡”招标中中标,并打着“中标产品”的幌子进入三、四级市场。

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结束,家电下乡的产品质量再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以上八款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合格”质量是偶然的,还是另有隐情?这些有质量问题的热水器是如何成功中标“家电下乡”的?带着这些疑问,《中国企业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不合格产品如何下乡?

据悉,辽宁热驰新能源有限公司热驰太阳能、江苏双能太阳能有限公司双能太阳能、常州王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王新太阳能、江苏黄英太阳能有限公司黄英太阳能、海宁日希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希太阳能、芜湖万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利达太阳能、山东普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普京太阳能、昆明田甜木格太阳能有限公司田甜木格太阳能等8家企业的8台太阳能热水器均不合格。

至于不合格原因,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告中指出,“与热工性能和日常有用热、外观、热水储罐等相关的很多项目不符合标准。”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不合格的热水器都是下乡的家电,还在农村市场销售。其中,双能太阳能连续三次中标,其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投标价格高达3520元。海宁日溪、昆明田甜木格、辽宁热驰、山东普京不合格产品投标价均在3000元以上,常州王新不合格产品最低投标价仅为2380元。

这些在2010年11月刚刚中标的产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质量不合格。据悉,上述8台不合格热水器的生产日期集中在2011年3月至4月。其中,山东普京太阳能最早投产日期为2010年12月。这意味着不合格产品借助“家电下乡”在农村市场销售,损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对于这些不合格产品为何在几个月前顺利通过产品检验和下乡招标,获得“家电下乡”资格,国家质检总局和招标机构尚未给出答复。

召回补偿什么时候开始??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有关省、市质检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由于还涉及“家电下乡”,《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由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11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下乡操作规程>:根据《通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对上述8家企业进行了电话采访。当记者根据芜湖万利达太阳能在家电下乡系统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拨打电话时,对方直接声称“不是万利达,你打错了”。昆明木格太阳能家电下乡负责人张先生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早在4月底5月初,我就知道了国家抽查的结果,封存了不合格产品,等待政府的决定。”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张先生表示,“感谢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专项抽查,让企业看到不足”。

江苏双能太阳能总经理齐道发不愿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但通过中介告诉记者,“我不希望媒体关注此事。抽查不合格主要是因为南北产品设计差异,江苏生产已经在北京检测过。不合格造成的。”同时,该人士还向记者承认,“不合格产品是中标产品,在农村市场销售。公告发布后,他们将停止销售,其他措施仍在考虑中。”

正在销售的产品可以封存,但对于农民购买的不合格产品如何召回和赔偿,《中国企业报》记者多次致电热驰太阳能、旭日太阳能、御鹰太阳能、普京太阳能、王兴太阳能在家电下乡系统办公电话进行登记。上述五家企业的电话要么从未接听,要么接通后直接挂断。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树伦律师指出,“根据《消法》和《产品质量法》,农民购买上述不合格产品,可以向生产厂家索赔或召回。如果厂家行动迟缓,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