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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二大品牌危机公关第五案——中石化高价酒

作者:eric_p_l 浏览量:0 来源:商机交易网

案例主角:

中国石化集团(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由国家在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基础上重组而成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82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

案例回放:

2011年4月11日,天涯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卢光宇斥巨额公款震惊》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网上贴出4张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此外,网上帖子还贴出书面材料,将矛头指向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卢光宇,称“今年中秋节前,他指示员工使用便利店的非油品推广费,自2010年9月以来,他先后采购了三批高档葡萄酒,总价值259万元...所有的酒都是总经理卢光宇用的,没人知道酒去哪了。

4月12日,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李海林表示,购买这些酒与卢光宇个人无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因为公司也有“非油品”经营,指的是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作为零售渠道。但在调查这批酒的数量时,对方以不知道数据为由,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4月12日晚,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提交的书面答复中并未提及“非石油业务项目”。声明称:“我公司已注意到相关信息。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有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4月14日,中石化集团派出调查组赴广东调查高价白酒事件。对此,调查组表示,公司关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对广东石油分公司“高价酒”事件的评论和报道。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立即派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此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月15日下午,中国石化党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高价酒”事件进行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卢光宇被停职配合调查,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4月17日,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召开三次会议,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一次各处室干部会议,一次对外宣传部门会议。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首先,要求所有部门追查泄密者,是谁泄露了秘密,嫌疑人肯定是内奸。一旦被发现,就应该严惩。二是与宣传部门讨论如何处理媒体采访,坚持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4月18日,中石化集团广东“高价酒”调查组返京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调查情况。这也意味着高价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即将公布。

4月20日,中国石化在召开信息化工作会议,中国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傅成玉指出,在调查组最终结论出来之前,要立即在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这件事,我们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彻底的整改,树立中国石化负责任国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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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中国石化机关报《中国石化报》头版就“高价酒”事件发表文章《弘扬优良传统,维护国企形象》,说明中国石化长期良好的经济氛围。被网友戏称为“中石化萝卜公关”。

4月25日,中石化高价酒调查结果公布:决定免去陆光宇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并降职使用,同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消费13.11万元红酒的费用由他个人承担。

4月27日,网友发现了中石化4月2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文章《弘扬优良传统,维护国企形象》。文章声称中石化随处可见节约的理念,甚至有“葱和葱叶分开用”、“萝卜不同部位焖或凉拌”的内容,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指出,中石化长期存在“天价吊灯”等不良记录,萝卜做法复杂凸显其铺张浪费。此外,中石化高价酒事件曝光后,网友将“我为祖国献油”改编为“我为祖国喝茅台”调侃该事件,歌曲在网络上大受欢迎。

案例点评:根据著名危机公关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游长桥先生提出的危机公关5S原则,对该案例点评如下:

1、责任原则(肩负起责任):

虽然中石化最终担任陆光宇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并将其降职使用,但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个人承担。但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热衷于调查“内鬼”,将所有责任都推给了卢光宇,希望能明确企业责任,淡化此次事件的影响。萝卜公关也是用来展示企业如何省钱的。这种推卸责任、转移注意力的做法,不能给公众一个解释。

项目评分:40分,分值:20分

2.真诚沟通原则:

“高价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先是辩称购买酒与卢光宇个人无关,随后又辩称“这批酒是公司作为正常商品购买的,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这些借口无疑加剧了事件。但中石化集团调查组积极回应,称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立即派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此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项目评分:20分,10分

3、速度第一原则(速度):

4月12日,危机爆发的第二天,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作出回应,但中石化集团直到三天后才作出回应。虽然错过了应对危机的最佳时机,但弥补也不晚。

项目评分:20分,10分

4、系统运行原理(系统):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反应迅速,但反应过于仓促;中石化集团虽然对责任人进行了查处,但也暴露出严重的管理问题。中石化集团在危机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以至于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

项目评分:10分,5分

5.权限确认原则(标准):

危机爆发后,中石化总部成立调查组进行自查,试图以自证其罪的方式化解危机,但公众并不买账。这种自证清白的方式缺乏权威性,没有第三方为自己站出来,真的很难说服大众。在自查过程中,证据消失,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对中石化的强烈不信任,“自证清白”变成了“躲猫猫”。

项目评分:10分,0分

案例评分:总分100分,实际总分40分

欢迎与作者讨论您的观点,邮箱:youchangqiao@163.com

案例主角:

中国石化集团(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由国家在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基础上重组而成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82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

案例回放:

2011年4月11日,天涯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卢光宇斥巨额公款震惊》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网上贴出4张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此外,网上帖子还贴出书面材料,将矛头指向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卢光宇,称“今年中秋节前,他指示员工使用便利店的非油品推广费,自2010年9月以来,他先后采购了三批高档葡萄酒,总价值259万元...所有的酒都是总经理卢光宇用的,没人知道酒去哪了。

4月12日,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李海林表示,购买这些酒与卢光宇个人无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因为公司也有“非油品”经营,指的是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作为零售渠道。但在调查这批酒的数量时,对方以不知道数据为由,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4月12日晚,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提交的书面答复中并未提及“非石油业务项目”。声明称:“我公司已注意到相关信息。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有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4月14日,中石化集团派出调查组赴广东调查高价白酒事件。对此,调查组表示,公司关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对广东石油分公司“高价酒”事件的评论和报道。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立即派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此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月15日下午,中国石化党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高价酒”事件进行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卢光宇被停职配合调查,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4月17日,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召开三次会议,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一次各处室干部会议,一次对外宣传部门会议。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首先,要求所有部门追查泄密者,是谁泄露了秘密,嫌疑人肯定是内奸。一旦被发现,就应该严惩。二是与宣传部门讨论如何处理媒体采访,坚持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4月18日,中石化集团广东“高价酒”调查组返京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调查情况。这也意味着高价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即将公布。

4月20日,中国石化在召开信息化工作会议,中国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傅成玉指出,在调查组最终结论出来之前,要立即在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这件事,我们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彻底的整改,树立中国石化负责任国企的良好形象。

第1页

4月21日,中国石化机关报《中国石化报》头版就“高价酒”事件发表文章《弘扬优良传统,维护国企形象》,说明中国石化长期良好的经济氛围。被网友戏称为“中石化萝卜公关”。

4月25日,中石化高价酒调查结果公布:决定免去陆光宇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并降职使用,同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消费13.11万元红酒的费用由他个人承担。

4月27日,网友发现了中石化4月2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文章《弘扬优良传统,维护国企形象》。文章声称中石化随处可见节约的理念,甚至有“葱和葱叶分开用”、“萝卜不同部位焖或凉拌”的内容,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指出,中石化长期存在“天价吊”等不良记录,萝卜做法复杂凸显其铺张浪费。此外,中石化高价酒事件曝光后,网友将“我为祖国献油”改编为“我为祖国喝茅台”调侃该事件,歌曲在网络上大受欢迎。

案例点评:根据著名危机公关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游长桥先生提出的危机公关5S原则,对该案例点评如下:

1、责任原则(肩负起责任):

虽然中石化最终担任陆光宇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并将其降职使用,但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个人承担。但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热衷于调查“内鬼”,将所有责任都推给了卢光宇,希望能明确企业责任,淡化此次事件的影响。萝卜公关也是用来展示企业如何省钱的。这种推卸责任、转移注意力的做法,不能给公众一个解释。

项目评分:40分,分值:20分

2.真诚沟通原则:

“高价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先是辩称购买酒与卢光宇个人无关,随后又辩称“这批酒是公司作为正常商品购买的,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这些借口无疑加剧了事件。但中石化集团调查组积极回应,称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立即派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此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项目评分:20分,10分

3、速度第一原则(速度):

4月12日,危机爆发的第二天,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作出回应,但中石化集团直到三天后才作出回应。虽然错过了应对危机的最佳时机,但弥补也不晚。

项目评分:20分,10分

4、系统运行原理(系统):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反应迅速,但反应过于仓促;中石化集团虽然对责任人进行了查处,但也暴露出严重的管理问题。中石化集团在危机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以至于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

项目评分:10分,5分

5.权限确认原则(标准):

危机爆发后,中石化总部成立调查组进行自查,试图以自证其罪的方式化解危机,但公众并不买账。这种自证清白的方式缺乏权威性,没有第三方为自己站出来,真的很难说服大众。在自查过程中,证据消失,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对中石化的强烈不信任,“自证清白”变成了“躲猫猫”。

项目评分:10分,0分

案例评分:总分100分,实际总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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