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使用无线对讲机需要占用频率资源,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买使用。
具体程序如下:
1.向无委员会或指定经销商收到设置无线电台申报表;
2、填写表格,使用地区、购买数量、用途必须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向区保密局(一般在区政府机关)备案申报,经区保密局批准,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退还申请人;
4、持“申请表”向无委申报。无委核准并批复使用频率后,发给予申请人“准购证”;
5.用准购证购买对讲机;
6.持对讲机和准购证回执到无委检查并支付频占用费(每年100台).00元等。无委发给 无线电台执照。
上述程序仅针对大功率无线对讲机。购买和使用公共对讲机时,无需办理相关手续、许可证和频率占用费。用户(或单位)在购买公共对讲机时,只需如实填写制造商提供的注册卡。
具体方法
按下按钮,可以发言,松开按钮,可以接听;
无线通信设备,无天线时,禁止发射;
手持电台充电时不能发射,充电前应关闭电源开关;
未接到呼叫信号时,不要乱问乱叫,不要横向联系;
当收发信号不清楚时,持有人可以改变位置,前后左右移动,找到最佳通信位置;车载电台可以减速或停止,提高灵敏度,提高通话效果;
严禁使用离大功率电台一米以内的手持电台,以免烧坏喇叭;使用手持电台时,远离计算机,避免干扰;
电压范围一般为3.7V和7.4V,固定台和车载台一般为直流13.8V,使用外部电源时,不得使用电压范围以外的电压,否则会损坏电台;
手持电台的充电器不能用于其他电池充电,电台不能使用普通电池,防止电水进入电台,腐烂电台,不得将手持电池挪作他用;
注意电台麦克风的位置,避免麦克风处于常发状态,干扰通信工作,导致电台烧坏。
由于使用无线对讲机需要占用频率资源,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买使用。
具体程序如下:
1.向无委员会或指定经销商收到设置无线电台申报表;
2、填写表格,使用地区、购买数量、用途必须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向区保密局(一般在区政府机关)备案申报,经区保密局批准,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退还申请人;
4、持“申请表”向无委申报。无委核准并批复使用频率后,发给予申请人“准购证”;
5.用准购证购买对讲机;
6.持对讲机和准购证回执到无委检查并支付频占用费(每年100台).00元等。无委发给 无线电台执照。
上述程序仅针对大功率无线对讲机。购买和使用公共对讲机时,无需办理相关手续、许可证和频率占用费。用户(或单位)在购买公共对讲机时,只需如实填写制造商提供的注册卡。
具体方法
按下按钮,可以发言,松开按钮,可以接听;
无线通信设备,无天线时,禁止发射;
手持电台充电时不能发射,充电前应关闭电源开关;
未接到呼叫信号时,不要乱问乱叫,不要横向联系;
当收发信号不清楚时,持有人可以改变位置,前后左右移动,找到最佳通信位置;车载电台可以减速或停止,提高灵敏度,提高通话效果;
严禁使用离大功率电台一米以内的手持电台,以免烧坏喇叭;使用手持电台时,远离计算机,避免干扰;
电压范围一般为3.7V和7.4V,固定台和车载台一般为直流13.8V,使用外部电源时,不得使用电压范围以外的电压,否则会损坏电台;
手持电台的充电器不能用于其他电池充电,电台不能使用普通电池,防止电水进入电台,腐烂电台,不得将手持电池挪作他用;
注意电台麦克风的位置,避免麦克风处于常发状态,干扰通信工作,导致电台烧坏。